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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南师范大学关于新开实验项目及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规定

发布者:sjxyadmin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24日 00:00浏览次数:

实验教学是一项实践性强的教学活动,它不但要求教师要有深厚的科学理论基础,较高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,而且要求实验内容能很好的反映对学生能力的培养。由于实验课的自身特点及对教师的特殊要求,为确保实验教学质量,提高实验项目水平,对新开的实验项目须进行评价验收;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人员要进行试讲、试做,合格后方可担任实验教学工作。具体规定如下:

1、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必须按教学计划,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经批准后组织进行。

2、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必须要有完整的实验教材、实验指导书、试做实验报告。

3、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,其实验设备及实验装置要符合实验内容的要求,且配套合理,使用安全可靠。

4、新开或更新的实验要有完整的实验项目管理卡,并按要求详细地记载实验名称,面向专业,组数,主要设备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以及材料消耗额等。

5、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,在实验设备验收并安装完毕后,先由所在(部)组织实验技术人员与指导实验的教师进行试讲,试做,写出实验报告。

6、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进行试做后还要填写验收单,由所在各(部)组织有关人员验收。

7、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或技术人员,要认真备课,准备齐全教学文件,并对所指导的实验项目全部试做一遍,写出实验报告。

8、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人员,须由所在(部)组织试讲试做评价小组,对新上岗的人员试讲试做工作进行评价。试讲试做内容包括:对实验基本理论和内容的阐述,实验操作技能的演示等,同时要检查教案和试做实验报告。

9、试讲试做评价小组要对考核人的情况做出书面鉴定,填写首做实验试做评价表,考核合格后,方可担任实验指导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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